- 第78章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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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皮走后,宿舍彻底空了。
陈颂坐在书桌前,翻出那个旧笔记本,三年北方的风,在第三年的深秋里,裹着雨丝往人骨缝里钻。
陈颂在训练馆的储物柜最深处翻找护膝时,指腹先于视线触到了那只蓝白条纹护腕——磨秃的边缘像被反复啃过的骨头,是周景恒的。
大三那年冬天,他在抢篮板时崴了脚,周景恒蹲在地上给他绑护腕,指尖的温度透过棉弹布渗进来,说“南方的护具用的是海岛棉,比北方的尼龙软和,你看这针脚,都是斜纹的,不硌骨头”
。
护腕上还留着淡淡的消毒水味,混着记忆里周景恒卫衣上的薄荷香,像团浸了水的棉线,缠得人呼吸发紧。
陈颂捏着护腕站了很久,直到刘皮抱着篮球冲进来,球衣后背的11号被汗水浸成深紫色,裤脚还在滴水:“发什么呆?队长说今天打全场对抗,就等你了。
刚才练三分,没你在37度角镇着,我们投丢了八个。”
他把护腕塞进运动裤兜,指尖蹭到块冰凉的金属——是那枚刻着“恒”
字的银戒指,如今被他串在钥匙扣上,和训练馆储物柜的铜钥匙、宿舍门的铁钥匙撞在一起,走路时叮当作响。
方才在走廊里,这串钥匙还勾住了清洁阿姨的拖把布,布上的水珠溅在戒指上,倒让那个“恒”
字显得更亮了,像要从金属里跳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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